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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铃兰花


位于千川市中心五星级酒店的贵宾房间,一阵尖锐刺耳的声响,con将桌上的欧式茶具全部打翻在地上。

        西装笔挺满眼精明的经纪人Bob和年轻的女助理萧雨任由他发泄着情绪,

        Con的声音一直这样的透着冷意,“我说过,我不会再在圣樱开第二次音乐会,是谁让你自作主张的?”

        Bob的眼神中看不出任何的情绪,他对上con的眼睛,琥珀色,晶莹剔透,却带着冷漠。

        Bob苦口婆心地劝着,“君影,千川是经济中心,在这里举办一次钢琴独奏会能提升你的人气。”

        Con不屑地一笑,“也能帮你们赚钱吧。”

        Bob并不否认,con从样貌、气质、钢琴才能来说都具备了一个优质偶像的条件,而他偏偏低调,不张扬自己,只是演奏者那些动人的钢琴曲给自己听。

        他有自己的世界,别人无法进去。

        在英国的住所也好,在其他地方的住所也好,con都要求要有一个花园,他的琴房总是对着花园,每个住所的花园里他都一定要种上铃兰花,Bob问过他,是不是喜欢铃兰花,他只是长时间地注视着那些洁白的小花,然后回答,“只是脑海里一直出现一个声音,那个声音一直在呼喊着铃兰,仿佛已是出现在生命里根深蒂固的存在。”

        萧雨第一天做con的助理时,看着他目光温和的为花园里的白色小花浇水,她好奇地问他,“con,你的花园里为什么种这么多铃兰花呢?”

        Con说,“这个白色的花叫君影草。”

        萧雨纳闷地问,“君影草就是铃兰花啊。”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才知道,君影草还有一个名字,叫铃兰花。

        铃兰,铃兰,这两个字突然刺痛了他脑海中的某一个神经。

        那一天开始,他将白色的小花叫做铃兰花。

        在萧雨的眼里,con是一个太过安静的人,他那么有名,却很少接受采访,总是长时间的沉默,发脾气的时候一定会摔东西,可是他真的很少发脾气。

        这次Bob瞒着他接了千川的演出,的确是不尊重君影的做法,可是大好的商机在前,Bob作为经纪人不得不替公司考虑。

        Bob总是认为艺术和金钱是没有任何冲突的。而con的信仰里,音乐就是音乐,只需要弹奏者和理解弹奏者的聆听者,无关乎名气、地位、金钱。

        所以他的演出少之又少,但是每一次,都非常的轰动。因为他美奂绝伦的外表和出众的才艺。

        此刻,空气里的紧张依旧没有消退,像是什么扎了根。

        Bob知道再说什么已经没有什么意义,抱着笔记本电脑放在con的眼前,让他看看喜欢他的人们给他的留言。

        con是与这个时代脱节的人,除了查阅一些资料,很少上网,微博、微信什么的几乎不知道,他扫了一眼微博上的留言。当然那个微博是萧雨帮他注册的。

        “con在圣樱的演奏会错过了呢,我住在千川,希望con能在千川再开一次演奏会。我会一直一直一直支持con的。铃兰。”

        他看着铃兰两个字,愣了几秒。

        Bob知道他的脾气,只要不再发脾气说明已经妥协,尽管他妥协的次数屈指可数。

        con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答应在千川再举办一次演奏会,如果真要说一个原因,那就是铃兰这个名字。他的脑海里时不时会浮现起铃兰这个名字,脑海里只是一片模糊的影像,像是一个女孩,又像是一朵洁白的铃兰花。

        窗外烟火漫天,庆祝着新的一年来临,而君影的眼底只是黯然,这个团聚的节日,他独自一人。铃兰坐在客厅,手臂架在窗台上,她双手托着下巴仰着脸看着窗外漫天的烟花。

        电视台播放着迎新节目,铃兰并不爱看电视,却一瞬间被一则新闻吸引。

        女主播传来的声音,“最新消息,钢琴王子con将在二月十七日,在千川市举行一次独奏会,据了解本次演奏会是……”

        铃兰从摆放电视机的角度望去,镜头里的con被一群媒体围绕着,明明是一张鲜明轮廓,有着精致的五官,神情淡淡的,看不出情绪,而铃兰却觉地他的影像一片模糊,唯独能看清他的眼里,投下的暗影。

        这个新年铃兰和家人聚在一起,温馨而美好地度过。一整个寒假很快的过去,薛知其不是一个让人觉地厌烦的男生,他对铃兰的追求很有分寸,不会打扰她,不会让她觉地烦恼,只是适时地会发短信问问她在做什么,发一些女生喜欢的可爱的表情。

        并体贴地问她什么时候回圣樱,铃兰如实相告,却没有想到在回到圣樱的那天在车站看到了薛知其。

        雪花纷飞的夜晚,薛知其独自等候在圣樱的车站,雪花飘到他黑色的大衣上,变成了水滴,当铃兰看到他的那一刻,内心涌起一股暖流,她只说今天会回圣樱,却没说是夜里到站,而他到底等了多久,大衣才会被雪水染湿。

        那一刻,铃兰被感动了,那个时候,铃兰天真地以为感动就是爱,直到后来,她才明白,我们如果因为感动而爱上一个人那样并不是爱,爱就是让你心甘情愿牺牲自己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去成全那个人。

        “冷吗?”她明知故问。

        薛知其云淡风轻地笑笑说,“还好。”

        铃兰过意不去,建议着,“和我去吃一碗拉面吧。”他的笑容舒展了一些,安静地点点头,然后站在她的左边,和她用着同样的频率走着。

        两人沉默地走了十几分钟,在靠近铃兰大学的小吃一条街停下,因为下大雪,好多店都没有开门,唯独铃兰喜欢的拉面店照在白地发亮的路灯灯光里。

        老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眼角和额头有明显的皱纹,见到铃兰,很熟悉地招呼道,“小姑娘,是不是今天返校啊?”

        铃兰坐在靠近煮面的地方,让薛知其坐下,对他说,“靠着炉子可以取取暖。”

        他有些吃惊地看着铃兰,然后笑着说,“我不冷。”

        老板娘熟稔地问,“两碗牛肉拉面,多香菜是吗?”

        铃兰看向薛知其问,“你爱吃香菜吗?”

        薛知其点点头,铃兰对老板娘说,“老样子。”

        老板娘开始拉拉面,而后看向铃兰笑着问,“男朋友啊。”

        铃兰脸一红,连忙解释,“不是,是朋友。”

        老板娘笑着说,“看着吧,过不了多久就是男朋友了。”

        铃兰的脸更红了,薛知其笑意更深了一些,不一会儿两碗拉面摆上了桌,铃兰去过筷子和勺子递给薛知其。

        汤汁有些辣,但是很鲜美,薛知其喝了一口,全身的冷意全部消散。

        铃兰对他说了一声开动了,开始吃起来,她细细地咀嚼着,吃得很香,两人自顾自吃着面条,没有什么话可以说,可是却觉地很舒服。

        吃完了拉面,薛知其起身要付账,铃兰敢在他拿出钱包的动作之前,给了老板娘一张十块钱,然后还没有等薛知其反应过来,拉着他离开。

        两人之间又是长时间的沉默,薛知其开口,“下次我请你吧。”

        铃兰有些在意的说,“你这样别扭我真看不惯。”

        薛知其看到铃兰有些不悦,开始紧张起来。

        铃兰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真开不起玩笑。”

        薛知其的笑容渐渐绽放开来,想起了什么问道,“那个老板娘真不容易,天那么冷,那么晚还在开店。”

        铃兰的脸突然的有些僵硬,“那个老板娘的丈夫和儿子死于一场地震,她让自己变地忙碌,是因为害怕寂寞。”

        薛知其吃了惊,突然的停顿,接不上铃兰的话来。像是一根针锐利地次过身体的皮肤边缘,不是很疼,却难受。

        铃兰继续说,“我刚来这里的时候,因为没有考上千川大学很难过,来这里发泄情绪呢。”老板娘看我一个人在哭,就关心地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听完了我的心事她告诉我,“人的一生很简单,生老病死爱恨离别。无论到最后你是孤身一人或是与人把情歌唱完,在我们所走过的历程里,成长的烦恼,幸福的过往,困苦的走过险境。爱始终是简单的。经年后静静地坐在河边看夕阳,开始懂一辈子太不容易了。那些年那些事我们爱的人恨的人都微不足道重要是我们坚持走完一生的历程。”

        “老板娘活出了境界了。”薛知其说。

        “嗯,她的一些话能给我一些启示。”

        薛知其发现自己正在往一个他所不知道的世界走去。

        送铃兰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她呵呵地笑着对着薛知其说再见。

        在她转身的一瞬间,他脱口而出,“下次我请你吃饭吧。”

        她莞尔一笑,回答却延后了许久,他屏住呼吸紧张地等待着她的回答。

        而她一字一句那样的清楚,“下次再说吧。”

        尽管是笑着,可是答案却含糊不清。

        薛知其内心划过一丝失望,慢慢移动着视线,突然听到铃兰的声音,“我们可以一起出去玩。”

        他许久没有这样笑过了,

        他们就此别过地说了再见,然后往各自的方向走去,冷风吹在脸上生疼。

        铃兰回到宿舍开了灯,整理了行李,铺了床,洗了一个热水澡,然后躺上床,却怎么也睡不着。明明知道已经等不到那个人,于是留了一个角落给了另一个人,而那个角落太过狭小,也许那个人用尽了全力也无法挤进来。

        莫依依回学校的时候是开学前一天晚上,她看上去很疲惫,只对铃兰打了一个招呼就呼呼大睡起来。

        等半夜醒来,她突然想到了想到什么连忙叫醒了铃兰,兴奋地说,“铃兰,con三月的时候要在千川再举行一次演奏会,我们去吧。”彼时是凌晨两点。

        铃兰在睡梦中,睡意朦胧,一秒钟错愕之后,点了点头。

        然后又回到了睡梦之中。

        第二天醒了,铃兰几乎忘记了昨夜的事情,以为只是一场梦境,下半学期开始莫依依活动更多了,早出晚归,有时候几乎见不到面。

        教植物学的邹教授开始布置起外出考察的作业,已经是来年的二月,他要求学生们去寻找二月开放的花,拍下实物照片,然后附上这种植物的详细介绍,找的越多,成绩越高,交作业的时间是二月的最后一天。

        比起写什么报告,这是一门有意思的作业,南郊的山上有许多花卉,只是因为太偏僻,所以很多女生都不敢去。铃兰倒是不那样胆小,她看上去虽然瘦弱,可是却很勇敢。

        双休日的时候,独自一人背着书包,带上爬上所要的必需品往南郊的山。

        听说那里有一片花海,如果能和心爱的人一起看到,他们一辈子就会在一起,不过山上怎么会有花海,怎么想也是一个传说。

        前夜下起了雨,山路变地泥泞,巴士开到山口就停了下来,再往山上开会有危险,于是铃兰下了车,徒步行走。

        三个小时的车程坐地两腿发麻,刚走起路来的时候有些不太适应,走地慢了一些,山路泥泞有些难走。

        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达了目的地。

        山上的竹风铃发出清脆的响声,没走几步,铃兰就看到了喉草,那是在城市很难见到的一年生的草本,亲眼见到的喉草的铃兰兴奋不已。

        南郊的山上果然有许多平时难地见到的品种,有瓜叶菊和小苍兰,那都是铃兰喜欢的小小的花朵。

        因为太过沉迷见到的景象,一直往海拔高处走去,忘记了时间,要下山的时候忘记了如何沿路返回,周遭只有自己一人,连个鬼影都没有看到。

        铃兰这才感觉到害怕,她将相机放好,开始摸索下山的路,接近傍晚的时候,天开始黑起来,山路看不清楚,听到风呼呼地吹过的声音,铃兰的背脊开始发冷。

        越走越看不到方向,恐惧地越走越快,她责怪自己怎么就忘记了时间呢?

        一个不稳,踩到下坡路的石块,整个人的重心往下时,被一只手紧紧地拽住了手臂,手臂裸露的地方感觉到了冰冷,那只收紧紧地拽着,将她拉了上来。

        铃兰惊慌地抬头,吓了一跳,拉着她的人带着白色的口罩,看不清面容,因为上半身穿着白色的外套,在黑夜里显得突兀。

        冰冷而诡异。

        铃兰定下神来,才看清他的眼眸,深邃而迷人,像是要看到她的心里去。而铃兰蓝色的瞳孔也让拉住他的微微一愣。他的眼眸直直地盯着铃兰,像是在她的脸上寻找某些答案,两双迷人的眼睛就这样对视着。

        “我迷路了,你知道下山的路吗?”铃兰的话急切的跳出了喉咙。她没有缘由地相信眼前的人能够带她走到山下。

        从身形和穿着来看,应该是一个年轻的男人,说不定是一个好看的男人,可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男人能够帮助她,他不说话,只是往前走,而铃兰就自觉地跟在他的身后。

        彼此保持着一米左右的距离,一前一后,沉默地让人有种要窒息的感觉。

        铃兰走进一些叫住他,“你认识路吗?”

        他停下了脚步回身看她,眼神迷人地令人窒息。

        从口罩中发出闷闷的声音,有些嘶哑,“不相信的话,就别跟着我了。”

        铃兰感觉到他的喉咙应该很不舒服,发出的声音都那样勉强。

        她不出声,依然跟在他的身后,月光太过微弱,眼前的那个声音在黑色的夜幕中忽隐忽现,像是一个错觉。

        四周依然没有一点声息,铃兰能够听见自己的心快节奏地跳跃着。

        只有几步之遥,却感觉隔着一段太遥远的距离,铃兰突然的感慨着。

        只是跟着一个模糊的背影,在一片漆黑里,竟然能走那样久的时间,猛然想起了手机有手电筒的功能,从包里拿出手机打开了手电筒的功能,灯光微弱,却比一片漆黑好的太多,却发现已然站在了来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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