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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烟火


这么多年来,江锦天住得最多的就是集体宿舍,其次是自己家,然后便是酒店。就连上次在父母家住,都不知道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久远得他自己都记不太清了。至于住在别人家,在江锦天的记忆里,似乎是没有过的,一次都没有。

        可是现在也没有别的法子,既不能自己开车回家,也没有酒店可住,除了到这姑娘家借宿一宿,似乎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可是说来奇怪,他内心对这一决定似乎并不十分抗拒,嘴上客气了几句,便很快从善如流地跟着她回了家。

        外面凄风冷雨风雨交加,一进屋,身上立刻感受到了一股暖意。江锦天注意看了一下,房子不大,以城里人的标准,就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好在麻雀虽小,倒也五脏俱全。而且这里的客厅和厨房,比城里一室一厅的客厅和厨房要大出许多。

        吴忧端了杯热水给他:“喝点热水吧!”看他脸色发青,顿了顿又说:“先洗个热水澡把湿衣服换了吧,别感冒了。我去给你找件干净的衣服过来。”

        江锦天一向心细,进门之后他就特别留意了下客厅里的家具摆设,从客厅的摆设用具来看,他猜她应该是一个人住。

        他不知道她这会要到哪里去给他找件干净的衣服过来。

        现在去商场买吗?

        这附近连家酒店都没有,想必商场也不近吧,何况现在外面还下着雨。

        江锦天怕给人添麻烦,更怕因为自己给人添麻烦而被别人厌弃,连忙说道:“不用这么麻烦。”

        “一点也不麻烦,你等一下,我马上回来。”说完转身就走。

        江锦天“唉”了一声,伸手想去拦她,没拦住。

        他一杯热茶还没喝完的工夫,吴忧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套睡衣,还有拖鞋。

        吴忧把衣服递给他:“虽然不是新买的,可是没穿过几次,倒也干净。”

        江锦天瞥了一眼她手里的睡衣,认出那衣服的牌子,心里略感诧异。上山路上,他看到一些和他同行的路人,那些人中,有上山采药的当地村民,也有从别处过来休闲游玩的城里人,而这两种人一望便知,因为从穿着打扮上就可以轻易辨认出来。

        就是眼前的这个姑娘,当他看到她轻盈地跃上树枝的那一刻,恍惚间以为看到了仙女下凡,可是等她来到树下,见她一身粗布粗衣,这才恍然意识到她是当地上山采药的村民,刚才是他自己看花了眼。

        没想到这里居然还有人穿这种睡衣。

        吴忧将衣服塞到他手里:“太冷了,快去洗澡把衣服换了,别感冒了。”

        无意中碰到他的手,吴忧条件反射似的迅速把手一缩,他的手,竟冷得像冰块一样。

        江锦天也觉得冷。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总是觉得冷,尤其最近几年,照说他这样的年纪,正当壮年,是不应该如此怕冷的。

        热水一淋,刚才还湿冷的身体很快就暖和起来。等江锦天洗完澡出来,吴忧已经在厨房将菜洗好切好,饭也已经用电饭煲煮上了。

        江锦天靠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切着手里最后的一瓣蒜,笑着问道:“需要帮忙吗?”

        “不用。”吴忧头也不抬,等她切好蒜抬头看到江锦天还在滴水的头发,便转身拿了吹风机给他,之后又钻进了厨房。

        江锦天坐在沙发上边吹头发边时不时瞥一眼厨房里的吴忧。只听“哧溜”一声,不知她把什么东西倒进了锅里,锅里瞬间升腾起白烟。很快,整个厨房,包括客厅都弥漫起了菜香味。

        这样寻常的生活于江锦天而言是陌生的,他自己不做饭,作为大忙人的他平时自然也不会花时间精力去留意别人做饭。而他平时吃得最多的是食堂,其次是酒店和外卖。

        小时候倒是和所谓的家人一起吃过饭,长大以后逢年过节偶尔也和家人一起吃饭,一年就那么几次,十个指头都数得过来。而且,和家人一起吃饭,紧张、压抑、不舒服、不自在……这些年来,无论以前还是现在,这便是他和家人一起吃饭的全部感受。当然,生意场上的应酬滋味也好不到哪里去。

        总之,在他的世界里,和人一起吃饭就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于他而言,饭只有一个人独自吃,才能轻松自在。

        本来就饿了大半天,此时又被菜香味一刺激,江锦天顿时觉得更饿了。他肚子“咕咕”叫了两声,明显感到嘴里的唾液正分泌得越来越多,他默默吞了下口水,又装作若无其事地偷偷瞥了一眼厨房里的吴忧,心里暗自庆幸她正在厨房忙碌,没有功夫注意到他这边的动静,要不可就尴尬了。

        将排骨盛进砂锅炖起来之后,吴忧自己也去卫生间洗了个澡。等她洗完澡出来,排骨也炖得差不多了。煎个鸡蛋,炒个青菜,便开饭了。

        除了排骨火锅、煎鸡蛋和炒青菜,还有今天吴忧在山上现采的蘑菇。蘑菇用盘子装着,没有炒,准备等下当火锅配菜。

        屋外风雨交加一片漆黑,屋内灯火通明满屋飘香。热乎乎的食物吃下去,人身上也跟着暖和起来。

        温暖、静谧、舒适、安全。

        这便是江锦天此刻所有的感受,这种感受于他而言陌生又美好。

        江锦天不是多话的人,平时对别人的事也不甚关心。不知怎的,这天他的话却格外多了起来。他再次看了看屋里的摆设,试探着问道:“你一个人住?”

        吴忧点点头:“嗯,我一个人住。”

        和他的猜测一样,江锦天会心一笑,突然又想:“胆子真大!”

        一个年纪轻轻的姑娘,竟敢随随便便把陌生人领回家,何况这个陌生人还是个成年男人!现如今在大街上遇到摔倒的老爷爷老奶奶,都不敢随便扶了,更何况是领回家?

        在城里,别说路上初次遇见的陌生人,就是熟人同学同事朋友,也绝不会轻易把人往家里带。大家心照不宣,人与人之间,都谨慎地保持着应有的距离。

        他自己也是如此!

        三十多年来,他没有可以完全信任的人,这世上似乎也没有谁可以完全信任他。

        就这样,凭着一己之力,单打独斗,他拥有了人人艳羡的名利财富,社会地位。可是却悲哀地发现,在精神紧绷的工作之余,夜深人静的时候,连个说真心话的人都没有。

        真是可悲!

        刚进门的时候,只朝客厅瞥了一眼,江锦天就猜到她是一个人住,这会从她这里得到了印证,江锦天心里竟莫名有点开心。他一边感叹她的头脑简单心思单纯,一边像期待什么似的试探着问道:“那你孩子呢?没和你一起住?”

        吴忧一笑:“我还没结婚呢!”

        江锦天“哦”了一声,他似乎很开心,心情好,胃口也好,很快干完一碗饭。

        吴忧见他碗里的饭见了底,起身要给他去盛饭,他也没客气,道了谢后顺手把饭碗递给她。

        “慢慢吃,反正今天也不赶路,有的是时间。”她往江锦天碗里夹蘑菇,“尝尝这个,今天刚采的,很新鲜。”

        她这么一劝,江锦天就真的放慢了速度,他尝了尝蘑菇,整个大脑里就蹦出了一个字——“鲜”!

        从小到大,江锦天吃过的山珍海味不计其数,可是没有哪一次有这次的饭菜香,没有哪一次吃饭有这次的心情好。

        也不知是平时吃饭太快没有来得及细细品味,还是平时吃饭时没有像这次这么开心。

        “嗯,好新鲜!”江锦天赞了一句,又问,“你经常上山采蘑菇吗?”

        吴忧:“嗯,经常上山,不仅采蘑菇,也采药,摘野菜野果。”

        江锦天想象了一下那样的生活,觉得挺有趣,不过……他用左手偷偷捏了捏桌子底下那两条快感觉不是自己的腿,问道:“经常上山,尤其像今天这样的天气,会很累吧?我今天爬次山,感觉都不是自己的腿了。”

        “不会,经常爬山的话就不会觉得累,从来没爬过山平时也不怎么运动的人偶尔爬次山才会觉得累。你是不知道,好多城里人图新鲜特意跑过来爬山,结果累瘫了,爬到半山腰爬不动了,在那里上也不是,下也不是,坐在那里赌天发誓以后一辈子再也不爬山了。哈哈哈哈……”当时的情景,吴忧至今想起来仍忍俊不禁,她捂嘴笑了笑。

        江锦天:“……”

        这说的不就是他吗?他简直快要被她的直率和没心没肺气笑了。

        吴忧又说:“但是我们不一样,爬山对我们来说就和城里的女孩子逛街一样,城里的女孩子一有空就逛街买东西吃东西,我们是一有空就跑到山上去采药摘菜摘野果。其实说不一样也一样,都是找个地方吃喝玩乐,只不过她们逛街吃喝玩乐需要花钱,我们不用花钱,运气好的话采到值钱的草药还可以赚钱。”

        这观点着实新鲜,江锦天一听乐了,问道:“你经常去城里吗?”

        吴忧:“没有经常,只是偶尔过去。但我以前在城里生活过两年,老实说,我不喜欢那里的生活,那里太吵,空气也不好,菜也没有乡里的好吃。而且我逛街稍微久一点,就头晕胸闷,感觉喘不过气来,而且觉得好累好累,比我爬一整天山还累。”

        江锦天笑了笑,实话实说道:“那和我正好相反,我是在商场呆一整天甚至几天几夜都没问题,一爬山就累。”想了想又问,“你从小就在这里生活吗?”

        吴忧点点头,“嗯”了一声。

        江锦天又问:“对了,你今年多大?”

        吴忧仰头想了想,说:“按照身份证上的年龄,我今年27。”

        江锦天被她的表情逗乐了,没想到这世上还有人说起自己的年龄需要想这么久的:“那我比你大。”

        吴忧意味不明地笑笑:“那可不一定!”

        两人吃完晚饭收拾好碗筷,洗衣机里的衣服也洗好了。因为下雨气温低,吴忧担心江锦天的衣服洗了第二天干不了,便拿出吹风机给他吹起衣服来。

        “今天气温低,一晚上衣服恐怕晾不干,我给你吹一下,明天就可以穿了。”吴忧说。

        江锦天第一次知道,原来吹风机还有这种功能!

        两人又说了会话,吴忧无意中瞥见江锦天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腿肚子,问道:“疼吗?”

        江锦天尴尬地笑了笑:“有一点。”

        何止是有一点?那腿真是感觉都不是他自己的腿了!

        吴忧也不戳穿他。江锦天看见她起身到柜子里拿了包什么东西去厨房,一会儿之后,她提着个木桶到江锦天面前。

        江锦天低头一看,木桶里的水黑乎乎的,也不知里面是些什么东西。

        吴忧把水桶放在他面前:“煮的时候里面加了些中药,所以是黑色的,你泡泡脚,感觉会好一点。”

        江锦天微微皱了皱眉,他一向对中药嗤之以鼻,并且无端地认为中医都是骗子。他本人是开医药公司的,他的医药公司无论研发还是售卖的都是西药。

        如果换个时间换个地点换个人把这桶黑乎乎的东西放到他面前,江锦天都断然不会把他的脚伸进去。但是这一次,他只微微皱了下眉,便很快恢复如常,微笑着把脚伸了进去。

        一来他认为吴忧自小生活在山里,对如何缓解爬山后的腿脚酸痛应该有自己的经验,二来他想,反正也不是喝下去,只是泡泡脚,就算没有益处,肯定也不会有害处。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不想拂了她的心意。

        她那颗单纯美好的心。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待他,可是他稀罕她的那份单纯,这在他的世界里是极稀有的,

        成年之后,尤其是当江锦天逐渐掌控了公司的权利之后,他见到的笑脸越来越多,听到的嘘寒问暖也越来越多,尽管知道那些笑脸那些嘘寒问暖里没有几分真心实意,也知道那些笑脸那些嘘寒问暖背后都是因为什么。可是在这炎凉的世界里,却还是忍不住想要留住那些。

        那些虽然温暖不了人,可是至少可以保持住自己的自尊,或者说虚荣。

        而要留住那些,就必须抓牢自己手里的名利权利。为此江锦天一直努力,一直精神紧绷。

        有时候他真的觉得自己好累好累。

        泡完脚,时间也不早了。江锦天身材高大,躺在沙发上,两条大长腿根本没办法伸直,最后在吴忧的一再坚持下,当晚江锦天睡在了卧室,吴忧则睡在了客厅的沙发上。

        床是老式的大木床,带雕花木架的那种,虽然这个季节已经没有蚊子,却依然挂着蚊帐。这种老式的木床,别说在城里,就是在乡村,也已经不多见了。

        人躺在里面,有种到了世外桃源的奇妙感觉。

        大约是常年和药材打交道的缘故,吴忧床上有股淡淡的草药香味。江锦天躺在床上,闻着这淡淡的药草香,听着窗外雨打树叶的“沙沙”声,他心里安静极了,仿佛一切烦恼纷争压力都统统离他远去。

        山里昼夜温差大,又下着雨,吴忧怕他夜里冷,给他拿了床薄棉被。江锦天把整个人都窝进被子里,一面闻着被子上好闻的太阳味道,一面尽可能地将身体舒展。他累了一天,此刻吃饱喝足之后躺在床上,只觉得身心都得到了极大的放松。

        他突然就想,等退休了闲下来到这里来养老,应该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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